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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开展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验收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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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发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铭记历史、缅怀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主阵地作用,5月25日至26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淑新带队,抽调市委宣传部宣教科、市财政局社保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科的负责人,一行5人对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进行了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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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舞钢市、叶县、汝州市和郏县,对列入重点保护整修工程的汝州市烈士陵园、郏县烈士陵园和15处零散烈士墓,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测评打分等方式,对照“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的底线目标和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标准,从整修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质量、设施规范管护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验收。

    高淑新同志对汝州零散烈士墓树碑管护工作给予肯定,对汝州市烈士陵园全面整修,提档升级工程高度赞扬;对郏县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要求,把零散烈士墓全部迁入县烈士陵园工作给予肯定;对叶县加强县烈士陵园和零散烈士墓的改造、整修工程给予高度评价;对舞钢市建立零散烈士墓管理保护机制,明确管护职责给予肯定。同时,对验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她指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缅怀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修缮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县(市、区)要压实责任,严格工程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效果;要强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与管理,巩固整修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开发利用好英烈资源,讲好英烈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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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启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摸清烈士纪念设施底数,明确整修内容,制定整修方案,积极争取专项资金328.75万元,县级配套46万元,目前已完成465处烈士墓就地保护(原在集中安葬点,现升级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71处零散烈士墓就地保护和2处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全面落实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责任,有效改善了我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提升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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