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进行2025年物资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物资采购
二、招标单位: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项目要求:按照“同类商品、同等数量”比价格、比质量、比服务的原则,在货真价实的基础上,通过对参与供应商的社会信用等因素进行全面了解审核,最终确定最优方案,采购纯净水、坚果礼包等10种物品(产品要求知名品牌、食品类生产日期为新生产日期,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预算资金约27万元(含配送、全市范围运输)。
四、参与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社会信用良好;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年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送资料:
1.项目分项报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承诺书
4.三年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7.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措施、配送方案、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等);
各参与供应商一次报价后不可更改。
六、报价方式:拟采用竞争性磋商两轮报价方式进行,各参与供应商一次报价为第一轮。
七、选定方法:
对已报名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力与资信、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等,择优选择本次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货物的,采购人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招标依据及风险:本项目报价结合市场物品价格综合考虑,对报价过高和不合理的报价以及作弊的参与招标单位,发起招标单位有权否决全部报价,本次招标无效,发起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补偿,请参与报价单位注意风险。
九、符合报送招标函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14日中午12:00
报送地点: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五楼504房间
报送要求:密封报送(标注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266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