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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导检查组验收我市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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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整体形象和保护管理水平,高质量做好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保护工作,6月14日至16日,省第二督导验收组莅临平顶山市对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省财政厅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治中、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处副处长吴峰一行5人带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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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导验收组首先听取了平顶山市整修工程实施情况整体汇报,局党组书记、局长席新利汇报了我市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淑新主持汇报会,市财政局社保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褒扬科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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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验收组先后到郏县、鲁山县、汝州市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比整修工程施工前、中、后图片,对整修计划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郏县烈士陵园、汝州市烈士陵园和鲁山县分散管理烈士墓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督导验收组对于我市县级及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汝州市烈士陵园、鲁山县散葬烈士墓保护管理的做法和郏县应迁尽迁散葬烈士墓的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针对三个地方工作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吴峰副处长要求,要建立一套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全过程台账,详细记录每处纪念设施整修前、整修中和整修后的文字、图片资料,作为档案材料进行保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做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王治中主任强调,要用好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加大地方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要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充分挖掘烈士纪念设施历史价值,营造全社会支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氛围,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社会氛围。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席新利,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淑新,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岳民生,相关县(市、区)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副县(市、区)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主要领导陪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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