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繁体
石龙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量:

2021年1月1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施行的当天,石龙区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四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合在石龙区人民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郭素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花英和区政府办副主任王文书到宣传现场指导宣传活动。


 图片6.png


2020年11月11日,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图片7.png


了将新修订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修订后的《国防法》的精神及时的传达到基层退役军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中,石龙区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集中宣传活动。

 

图片8.png


活动中,参加宣传的6家单位通过在人流量大的区人民路中段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辖区退役军人、现役人家属及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和《兵役法》、《国防法》等政策规定,让《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防法》精神第一时间传递到基层退役军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

 

图片9.png


此次活动,共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折页1100册,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折页800余份,宣传纸杯5000余个,宣传袋子12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500人次

 

图片10.png


《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2021年元月是《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在下一步工作中,石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掀起《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的热潮,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六进”(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切实搞好宣传培训,将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活动引向深入,让拥军优属、尊崇军人成为社会的自觉行动,激励更多有志青年献身强军事业,更好激发广大退役军人为石龙区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