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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88
信件名称: 关于新华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问题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10-19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1年9月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义务兵期间根据政策要求依法享有两年家庭优待金补助,且文件中明确表示该优待金应于服役期间8月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本人于2022年8月收到优待金12000元(为应发放的2分之1),遂打电话询问民政局财政课曾科长,被告知因财政紧张,之后六个月陆陆续续发放完毕。第二年优待金迄今为止发放12000元,9月中旬致电咨询告知10月1日前后将发放完毕,迟迟不见钱到账,本人认为是恶意扣下优待金拒不发放。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 2023-10-23
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反映“关于新华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问题”的问题后,我们及时与新城区民政局相关科室沟通了解情况。根据豫退役军人[2022]84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1日后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服役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即每年4月1日前和10月1日前各发放一次,经核实,您2023年10月1日前应发放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000元,新城区因财政紧张,截止目前未发放。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及时跟踪,督促新城区克服困难,落实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将您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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