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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78
信件名称: 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3-07-29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0年大学毕业后从学校(江苏南京)入伍,退伍后返回家乡开始报考本市事业单位,各区公告中表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但在附带的加分申请表中限制只能是在本省入伍才可以申请加分,本人仔细阅读文件内容第四条“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优先招录。参加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其中并无明确表示非本省入伍不可加分,请问区里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符合资格条件”(必须本省入伍)是区里附加的条件吗?若是,为何不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而是单独在附表中的加分项列出?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 2023-08-17
回复内容: 您好,战友!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目前,平顶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已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因您提供的手机号无法接通,具体政策致电咨询(电话:266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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